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关于故乡的往事,形式感很强,但是剧作以及视听内核存在很大的问题,摄影和表演还可以,奥斯卡BP就比较难了。
救命!不是黑白+社区生活+小男孩+年代暴乱就是《罗马》!这可能是个骡子!
主要打动我的是背井离乡前的哀愁和不舍,我也经历过离开从小熟悉的街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担心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不再联系,担心自己会被这个新地方排斥,担心远离自己家中和蔼可亲的长辈,结果一一应验了,尤其是和长辈一起的点点滴滴实在是让人动容,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都有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起度过日常的温馨时光,在父母的疾言厉色下,他们才是幼小的我心中真正的避风港
好喜欢这部片子的质感和基调。可能没讲什么大道理,但是导演对家乡的依恋从一首首老歌,一幢幢老楼间流露出来,即使岁月变迁,即使时局动荡,贝尔法斯特永远以一个温馨美丽的地方永远留在一个可爱男孩的心里。我虽然不是爱尔兰人,对于那里的风土人情和政治历史不太熟悉,但是这部片子可以勾起每一个人的童年记忆,那个熟悉的院子,一群熟悉的伙伴,成为我永远的印记。For the ones who stayed.For the ones who left.For the ones who lost.
又是一部导演的自传吧,能在琐碎杂事中把人物都塑造的很丰满,这是功力,镜头语言也很丰富,值得一看。
虽然很一般,但是看到最后我还是有点莫名其妙的感动。
其实……我真的……很想说……有些国内导演……能拍到这个程度就差不多了……基于此……这片也不很差…(ps感觉科林老叔比梅林里长得好看了!!)
看到友邻们的评分放低了期待值,所以还是超出预期的,音乐很加分,喜欢爷爷奶奶的爱情“你的心跳过吗”“每次你走进房间,它就会跳一支吉格舞”
看的时候我其实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也不想追究英国当年有着什么样的社会问题,只是觉得故土难离、亲情爱情、两小无猜和思想双标在哪里、在哪个时代、在不同肤色种族之间都是永恒的话题,可能正是这些定义了我们是什么样的人。2000年以前的时光过的也很慢,伴随大规模拆迁也有不断迁徙的人,就像北京旧城改造前,就像三峡大坝修建前…然而时代的滚滚车轮不会扭过来回头看,回过头来的总是那近乡情更怯的灵魂,为了一切忘却的纪念~
Someone stayed, someone left, someone were lost…
肯尼斯拿出了他的《阿玛柯德》 北爱尔兰问题 一场同一种族下不同信仰带来的问题 虽然现实却是那样残酷 但从一个小孩儿的视角拍摄出来 显得非常童趣与乐观 开场直接从现在的彩色转到了69年黑白的贝尔法斯特 (中途插入的彩色电影及戏剧效果拔群 分割开两个世界)当被爷爷问是否愿意离开时 他的回答充满着漫浪以及对贝尔法斯特未来的憧憬 电视上放着《双虎屠龙》贝尔法斯特则上演着手足相残 信仰问题贯穿电影 老中幼三代人对于信仰的看法也是大不相同 朱迪丹奇饰演的奶奶常常把上帝挂在嘴边 父亲则站在漩涡之中 小孩则被则开着天主教与新教的玩笑 配乐也是一大亮点 大量充满阳光且积极的配乐 代表小孩子的视角下 残酷现实离他们的距离还是很远的 缺点还是内核太散了 高潮的点推的实在太低了【VUE】
Irish Protestant Family. The Irish were born for leaving. Otherwise, the rest of the world would have no pubs.
主要是棚拍的天主教街区让我很困惑,我不知道该拿它当实验影响《狗镇》那样看待,还是就真他妈假布景一坨屎?
个人较为无感的状态之一源于我本就没有归属的漂泊,但严格来说剧情的设置也撑不起离开和留下这所有选择的症结,另外演技真的就一般,观看后的记忆点竟都是配角
和《罗马》相反,布拉纳是以一种温情的目光回望历史,回望那个安土重迁的故乡,在感伤之外裹一层幽默的糖衣,试图去治愈一切。异时空的彩色画面,出跳的西部片音乐,也给这个黑白故事附上一层反讽调子,可惜这些都是从外部去带节奏,和人物本身的关系不大,那些正面呈现的冲突打斗,华而不实的运镜,也是商业片拍多了的毛病。丹奇贡献了两个泪点,去不了的香格里拉,不要回头望的瞩望,两场戏都是不对称对话,将遗憾keep to herself,这才是含蓄的力量。
好吧,不是每一次黑白都是影片牛逼嘎嘎的特征
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整体给我的感觉有点华而不实。
小男孩和祖父母演得最好。口音确实有点难懂………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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